3月26日,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(第2批)》,涉及到5批国采的25个药品。
此前2月18日,国家联采办发布了第1批药品信息变更通知,具体内容详见:《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(第一批)》
相隔近40天,国家联采办发布第2批信息。
第2批涉及到的品种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包括:变更或新增委托生产企业;新增中选产品规格、包装。
具体来看,10个药品涉及变更或新增委托生产企业;15个药品涉及新增中选产品规格、包装。

公告原文及品种信息如下:
按照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》等文件精神,中选企业满足一定条件时,允许变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、增加规格包装、变更企业名称等信息,并仍视为具有中选资格。经核实相关企业申请材料,同意企业变更中选药品的有关信息。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信息衔接变更以及挂网和采购等工作。
附表: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中选药品的信息变更情况(第二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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